不可攜帶下列物品進入場: a. 危險,有害或任何非法物質。 b. 任何化學或易燃物品或設置。 c. 附有輪轆的康樂裝置,包括但不限於滑板、踏板車、滾軸鞋、滑行車、三輪自行車及裝有 滑輪的鞋 (嬰兒車、輪椅和兩輪自行車除外)。 d. 寵物 (失明人士導向犬除外)。 e. 任何種類的武器,或任何外表或印象疑似武器的物件或玩具槍。 f. 玻璃容器 (嬰兒食品和香水容器除外)。
嚴禁在場內內進行下列活動: a. 售賣或展示任何物品或服務作售賣用途。 b. 派發或張貼任何未經營地管理處書面許可之印刷品或宣傳單。 c. 刻字或塗鴉。 d. 未經許可之活動、遊行或演說,及其他未經許可之公眾集會。 e. 展示任何旗幟、橫額或其他標語。 f. 用作非個人用途的攝影、錄影或任何形式之紀錄。 g. 故意或因疏忽而投擲或發射任何投射物;或以任何槍、氣槍、弓箭、彈叉或其他器件進行射擊。(西園提供之受管制裝置或設施除外) h. 模型飛機或其他遙控式飛行裝置。 i. 以非營地提供之飼料,餵飼園內的任何動物,包括水族,羊隻及雀鳥。 j. 私自設置營火、燃點蠟燭、香燭、煙花、明火。 k. 未經營地管理處許可下豎立支柱、路軌、籬笆、杆、帳篷、攤位、支架、建築物或其他構建物。 l. 未經營地管理處許可下私自搭建帳篷或營具進行露營活動。 m. 未經許可之任何籌款活動 (包括屬慈善性質之活動)。 n. 賭博。 o. 任何非法活動、不道德或不恰當之行為。
攝影、錄影或錄音 a. 園內允許私人性質的攝影及錄影。唯商業用途的攝影須事先得到有關部門的批准。未經許可,嚴禁攝影、錄影或以任何形式記錄作商業用途的廣播或傳送。 b. 任何在營地内進行之傳媒採訪活動,須預約安排。 c. 營地工作人員可能在營地範圍內拍攝、攝影、錄影、錄下或複製任何進入西園人士之影像及/或聲音。營地管理處有權將此等影像及/或聲音用於任何用途而毋須向該等人士繳付任何費用。
2) 如在入住當天發出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,將作以下安排:
a. 如天文台宣佈將於二小時內懸掛,住宿安排將改期 ,可改至同等價值的入住日期,惟須於7天內回覆更改之入住日期。
b. 如信號已經在上午7:00之前除下,住宿安排將照常繼續 。
c. 如天文台宣佈將於二小時內懸掛(只適用於已入營客戶),營地將會關閉,基於安全理由,客戶會被要求離去, 已付營費將不獲退還。
客戶可於原訂日期起計的七天內,與我們申請一次改期,所選日期必須是原訂日期起計六十天內;未能於七天內洽訂者,將視作自動棄權,所付費用恕不退還。 如有任何爭議,Holimood將保留最終決定權。